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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北方馬鈴薯一作區
包括內蒙古自治區、甘肅省、寧夏回族自治區、河北省、山西省、陜西省、青海省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地。
1.施肥原則
(1)依據測土配方施肥結果和目標產量,確定氮磷鉀肥合理用量。
(2)降低氮肥基施比例,適當增加追施次數,加強塊莖形成期與塊莖膨大期的氮肥供應。
(3)依據土壤養分狀況,在馬鈴薯旺盛生長期葉面噴施中微量元素肥料。
(4)增施有機肥,有機無機肥配合施用,若基肥施用有機肥,可酌情減少化肥用量。
(5)肥料施用應與病蟲草害防治相結合,尤其需要注意病害防治。
(6)具備滴灌和噴灌等條件的馬鈴薯田,應實施水肥一體化。
2.施肥建議
(1)產量水平1000公斤/畝以下,氮肥(N)9—11公斤/畝,磷肥(P2O5)2—4公斤/畝,鉀肥4—6公斤/畝。
(2)產量水平1000—4000公斤/畝,氮肥(N)11—14公斤/畝,磷肥(P2O5)4—9公斤/畝,鉀肥(K2O)6—22公斤/畝。
(3)產量水平4000公斤/畝以上,氮肥(N)14—16公斤/畝,磷肥(P2O5)9—12公斤/畝,鉀肥(K2O)22—26公斤/畝。
(4)氮肥(N)總量≥12公斤/畝,在滴灌或噴灌條件下,氮肥在播種期、出苗期、塊莖形成期(現蕾期)、初花期、塊莖膨大期(盛花期)分5次施用:30%、30%、20%、10%、10%;在高和中肥力土壤分5次施用:30%、20%、20%、20%、10%;在低肥力土壤分別在播種期、出苗期、塊莖形成期(現蕾期)、初花期(2次)、塊莖膨大期(盛花前期、盛花中期、盛花后期)分8次施用:20%、20%、10%、10%、10%、10%、10%、10%;在雨養條件下,分別在播種期、出苗期和塊莖膨大期(盛花期)分3次施用,在高、中和低肥力土壤比例分別為40%、35%、25%,50%、30%、20%和60%、20%、20%。氮肥總量在<12公斤/畝,在滴灌或噴灌條件下,在高、中肥力土壤施用(施肥時期同上)比例分別為30%、30%、20%、10%、10%和30%、20%、20%、20%、10%,在低肥力土壤施用(施肥時期同上)比例為30%、10%、5%、10%、10%、10%、15%、10%;在雨養條件下,分別在播種期和塊莖形成期(初花期)分2次施用,在高、中和低肥力土壤比例分別為50%、50%,60%、40%和70%、30%。
(5)磷肥建議全部采用基肥一次性施入。鉀肥基追比例:如果鉀肥(K2O)用量≥6公斤/畝,分2次施用,第二次施鉀在塊莖萌發期施用,比例為50%基肥,50%追肥。如果鉀肥(K2O)用量<6 公斤/畝,一次施用。
(6)肥料選用。根據以上養分推薦用量選擇當地可用的肥料種類,建議采用化肥與有機肥配合施用,由畜禽有機肥提供的氮素建議不超過施氮總量的30%。施用控釋肥則一次性施用。不建議施用含氯較多的肥料。
(7)施肥方式和方法。種肥或基肥:播種前條深施,施入種子側或正下方5—7厘米;追肥:雨養田塊采用機械條施于苗側,然后培土覆蓋。滴灌采用水肥一體化隨水施肥。
(二)南方春作馬鈴薯區
包括云南省、貴州省、廣西壯族自治區、廣東省、湖南省、四川省、重慶市等地。
施肥原則
(1)依據測土配方施肥結果和目標產量,確定氮磷鉀肥合理用量;依據土壤肥力條件優化氮、磷、鉀化肥用量。
(2)增施有機肥,有機無機配合施用;若基肥施用有機肥,可酌情減少化肥用量。
(3)肥料分配上以基、追結合為主,追肥以氮鉀肥為主。
(4)依據土壤養分狀況,在馬鈴薯旺盛生長期葉面噴施中微量元素肥料。
(5)肥料施用與高產優質增效綠色栽培技術相結合,尤其需要注意病害防治。
施肥建議
(1)產量水平1000公斤/畝以下,氮肥(N)9—13公斤/畝,磷肥(P2O5)2—3公斤/畝,鉀肥(K2O)4—7公斤/畝。
(2)產量水平1000—4000公斤/畝,氮肥(N)13—16公斤/畝,磷肥(P2O5)3—10公斤/畝,鉀肥(K2O)7—25公斤/畝。
(3)產量水平4000公斤/畝以上,氮肥(N)16—18公斤/畝,磷肥(P2O5)10—15公斤/畝,鉀肥(K2O)25—29公斤/畝。
(4)氮肥、磷肥和鉀肥施用時期及比例、肥料選用、施肥方法和方式可參照北方馬鈴薯一作區,適當調整。
(5)對于缺硼或缺鋅土壤,可基施硼砂1公斤/畝或硫酸鋅1公斤/畝。